书籍简介
书名:中国的男人和女人
作者:易中天
读完时间:2020年12月
原文摘录
◆ 奶油小生
- 力量,原本应该是男性的特征。一个真正的男子汉,应该是刚强坚毅,孔武有力的。当然,这里说的“力”,并不只是体力,也指智力,而且主要是指意志力。但那些动不动就跪、就哭的角色,肯定无此力量。一个男人没有力量,照说也就应该没有魅力,然而却偏能获取芳心,这真是咄咄怪事!
◆ 忠臣孝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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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真说来,责任心和责任感,才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品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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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忠臣孝子或正人君子一流的人物,当然不会有这等下贱行为,因为他们多半不通奸,也就无奸可捉。但在危难之时,他们同样是既不承担保护女人的责任,也完全没有保护女人的能力。当国难或家难临头时,比方说,府邸、城池、国都被匪人或敌兵包围,眼看抵挡不住时,他们的第一反应,也往往是先逼自己的妻妾和女儿自尽,甚或亲手杀了她们,然后再自尽,或逃亡,或投降做俘虏。可见,中国的男人,实在是靠不住。比较靠得住的,只是侠客和江湖好汉。但可惜,侠客和好汉们往往又不爱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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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原始时代起,男人和女人,对于自己家族、氏族和民族的存亡继绝,就有不同的分工和责任。女人的任务,主要是生儿育女,保证族类生命的延续;男人的任务,则主要是猎取食物和保卫部落,保证族类的现实存活。可见,保家卫国,从来就是男人义不容辞的责任,而女人至多只是做一些辅助工作,绝没有挑大梁的道理。
◆ 贤妻良母
- 男人没有“良父”的义务,更没有“贤夫”的责任。在中国传统社会里,只有贤或不贤的妻,没有贤或不贤的夫。或者说,丈夫们似乎天然就是贤的,有不贤之可能的只是妻子。所以,只有因其不贤而休妻者,却没有因其不贤而休夫者。主动要求与丈夫离异的也有(比如汉代的朱买臣之妻),但那多半是因为丈夫“贫贱”,而非“不贤”。
◆ 弱女子与女强人
- 然而,尽管男人中不乏平庸、胆小、无能的窝囊废,但能干、勇敢、刚强的男人绝不会被称为“男强人”。这无非因为在传统观念看来,男人原本是该强,而女人原本是该弱的。所以,男人强是正常现象,不必特别说明他是“男强人”,只要说他是男人即可;而女人强则不正常,必须特别地加以强调。这显然是男性中心论的观念在作怪。只因为这种观念太根深蒂固,人们便不以为怪了。
◆ 淫毒妇与贞烈女
- 男人见了漂亮女人,很少有不动心的。如果得知对方是寡妇,便更会想入非非,甚至惹是生非。寡妇没有男人保护,好欺负;寡妇有过性的经验,好勾引。所以,“寡妇门前是非多”,年轻漂亮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。
◆ 二十世纪新女性
- 。“不缠足”解放了她们的身,“兴女学”解放了她们的心,“废除包办婚姻”还其恋爱自由,“实行一夫一妻”使其免受奴役,“男女同工同酬”提高了她们的经济地位,“妇女参政议政”提高了她们的政治地位,而“男女一律平等”则更从法律上保证了她们成为和男子一样,有着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独立、自主以及人身人格不受侵犯的人。
◆ 神圣祭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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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,是男女之间最自然的关系。所谓“最自然的关系”,也就是最天然、最当然、最不勉强、最合乎天性因此自然而然就会发生的一种关系。然而,这个最自然的关系,又曾经被弄得很不自然。它不但登不得大雅之堂,即便在大雅之堂外面,在穷街陋巷、田边陇上,也未必就那么冠冕堂皇,多半仍要通过俚词、俗话、民谣、小曲、暗号、谜语、歇后语等形式曲折地表现。正规的教育,更是没有性这一课。似乎性既不是文化,也不是知识,竟是可以无师自通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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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殖崇拜最早是对女性的崇拜,而且首先是对女性生殖器的崇拜。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是女人生的。这样,女人和女性生殖器,也就理所当然地被看作是神秘生殖力的源泉,或神秘生殖力的寓所。于是,女性生殖器(后来也扩展到男性生殖器)便被制作成各种图像和模型,而加以崇拜。而且,女性生殖器偶像都是按照张弛状态塑造的,男性生殖器偶像则是照勃起状态塑造的,因为这正是它们发挥魔力时的状态,因此有脱离人体而特别加以崇拜的意义。
◆ 形式与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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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是中国人的大事。正因为是大事,所以不敢马虎。在中国传统社会,其具体操作,大体上要经过和履行下列法定或约定的程序:第一步叫“纳采”,近代俗称“说媒”,即先由媒人往女方家中陈述男家求婚之意,询问待字之女的年岁与生肖,然后由男家请术士“合婚”,卜算生肖是否相合,婚姻是否吉利,双方同意了,男方就送一只雁给女方,作为“献纳采择”之礼,所以又叫“委禽”。宋代以后用羊、酒、彩缎为礼,叫“敲门”。第二步叫“问名”,近代俗称“定婚”,即双方正式交换庚帖,甚至详至两造三代及主婚人的姓名、荣衔、里居等。第三步叫“纳吉”,近代俗称“小聘”,即男家向宗庙问卜于祖先,如得吉卜就往告女家,并致送定婚礼品(一般为女子衣饰),女家也致答礼(一般为冠履及文房四宝),婚约即告成立。第四步叫“纳征”,近代俗称“聘礼”,即于迎娶前几日,男方将议定之聘金,并布帛、衣服、首饰、礼饼等物,如数以盛大仪仗送之女家。女家收受后,分赠亲友邻里,以示女儿出嫁有期。第五步叫“请期”,近代俗称“择吉”,即由男家择定迎娶之吉日,并通知女方。第六步叫“亲迎”,即在喜结良缘之日,新郎躬率鼓乐、仪仗、彩舆(俗称花轿),到女家以礼迎娶新娘,并一同归家。此节为以上六项程序中最隆重最重要者,通常所谓婚礼即从此开始。远自先秦,近至当代,上至品官,下至庶民,新婚之日,无不亲迎,唯皇帝因至尊而例外。同时,它也是传统社会中一个女子一生中所能享受的最高荣宠,因此也历来为女性所看重,倘无花轿,决不嫁人。以上六大程序,合起来就叫“六礼”。依六礼而婚娶者,就叫“明媒正娶”,有着不可动摇的合法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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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生男孩当然没有问题:生一个是“喜得贵子”,生两个是“龙腾虎跃”,生三个是“三虎为彪”,生四个是“四大金刚”,生五个是“五虎上将”。“家有五虎将,半个土皇上”,父老乡亲,都要另眼相看,不敢欺侮怠慢。男孩女孩都生也行,叫“儿女双全”,同样被视为有福气的事情。有些地方的风俗,要在婚床上放红枣和栗子,取“早早立子”之意;放莲子,取“连连得子”之意;还要放花生,意思是说“花着生”,男孩女孩都有,花色品种齐全,更能尽享天伦之乐。这两种情况,都算好运气。最倒霉的是一个也不生,这会被认为是夫家的“家门不幸”。老百姓们会说:“母鸡还下蛋呢,哪有女人不生孩子的?”于是,这个女人就可能被休弃,因为她“无出”,够了被休的资格。只生女孩也很糟糕,因为她尽生“赔钱货”,等于是一个弄得企业年年亏损的厂长,董事会当然要撤他的职。所以只生女孩的媳妇便只有两条路可走:或者也被休弃,因为她同样是“无出”;或者继续不停顿地一口气生下去,直至生出男孩为止。无论何种前途,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都很惨。
◆ 所谓“明媒正娶”
- 在中国古代,是连两个家族缔结婚姻的可能性,都是要取决于媒妁的。不但男女青年不能私定终身,就连双方家族也不能私结良缘。
◆ 无性之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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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不少包办婚姻,都相当地类似于圈养牲口。男女当事人,素不相识,毫无感情,有的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一回,稀里糊涂地被拉扯到一起,晕头转向地拜了天地,然后就被推进“洞房”。“洞房”这个词,从字面看,也是四周封闭,黑咕隆咚有如洞穴。直到这时,才可能掀开盖头,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睹“庐山真面目”。接下来,便是吹灭灯火去上床。这样的一面之交,如说有性吸引,除非真是郎才女貌,可以一见钟情。就多数情况而言,则恐怕与强奸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。实际上,生活中也有新娘见新郎过于丑陋而拒不从命,最后被男方家人捆起来由新郎实施强奸的。这样的性关系,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真是禽兽不如。因为动物,尤其是野生动物,在交配之前也尚有性挑逗和性选择,而且决无强奸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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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不但被规定为不得有性要求,而且还规定为不得有性魅力,长得太性感或打扮得太漂亮,都是不守妇道和不遵妇德。
◆ 妻与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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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,妻为正,妾为副;妻为主,妾为仆。明媒正娶的妻,与“来路不明”的妾,其地位不可同日而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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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妻与夫,是配偶、伴侣关系;而夫与妾,则是主仆、主奴关系。这样,妻与妾,在理论上也是主仆关系。至少妻对于妾,是半个主子,与夫一样,对妾握有生杀予夺大权。依礼,夫纳妾,应经妻的批准;夫与妾同房,也应经妻同意。因为“纳妾”之义,原本就有须经妻“容纳”的意思。尽管在事实上,不少男子纳妾,未必要妻批准;与妾同房,也完全由自己兴之所至。但至少在理论上,妻是拥有这一权限的。而且,在历史上,也确有因妻坚决反对而丈夫终于未能纳妾者,比如东晋的当朝显贵谢安即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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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与妾既然有主仆的名分,则妾对于妻,也应谦卑自抑,恭敬有加。她应称妻为“夫人”“太太”,晨起晚睡时,要向妻请安。妻吃饭时,妾应站在旁边伺候。如妻赐座,也只能坐半边屁股,而且时时站起来添饭、布菜。总之,妾绝不可与妻平起平坐。因为依礼,“妾,接也,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”。妾既与夫“不得伉俪”(不匹配、不对等),当然也不能与妻对等。妾不但不能与妻平起平坐,而且还要受妻管辖。因为妻作为“主妇”“主母”,享有法定的“治内权”,即管理家内事物的一切权力。这个权力是礼法授予的,连夫也不得僭越和干预。夫如干预妻治内,一旦妻搬出“礼”来,则连夫也只能自讨没趣。这个治内权,当然也包括管理妾在内。比方说,未经妻批准,妾不得出门;妻训斥妾时,妾不得还口;他人赠物与妾,未经妻允许,妾不得接受等等。甚至,在法定由妻陪侍夫的日子,即便妻不在,妾也不得代行其事。妻妾之间的这种不平等关系是终身的。许多朝代,都有不得以妾为妻的规定。唐代的杜佑,就因为晚年以妾为妻,颇受士林的指责。甚至直到死后,妾与妻也仍不能平等:妻死可以与夫同椁,而妾则无此殊荣。其次,不但妾的地位低于妻,而且妾之家族的地位也与妻之家族不可并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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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已说过,妻族与夫族是“合二姓之好”的婚姻关系,妾族则不然。郑玄对《礼记·坊记》的笺注说:“妾言买者,以其贱同之于众物也。”也就是说,妾就像市场上流通的商品一样,是一种如同娼妓人皆可夫的“众物”。所不同者,娼妓是零售商品,妾则被一次性“买断”。既然是“众物”,当然也是没有家族的。即便有,也不把妾的家族视为家族,因此,一般地说,夫家与妾家不相往来,也不认这门亲戚。即便打交道,也只不过视为奴仆,只能享受奴才的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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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,不但妾不如妻,妾族不如妻族,便是妾之子,也不如妻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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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一点,礼法有极其严格的规定。依法,妻之子曰“嫡子”,又叫“嫡出”;妾之子曰“庶子”,又叫“庶出”。嫡子是宗族血统的当然继承者,庶子决不能僭越嫡子承继宗祧。也就是说,嫡子与庶子,一生下来,就有高低贵贱之分。母为妻,则贵;为妾,则贱。这就叫“子以母贵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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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理也很简单:妾虽然生了儿子,但这儿子却是替妻生的。从名分上讲,妻才是这些儿子的母亲。换言之,生儿子的是妾,做母亲的是妻。所有的子女,无论嫡出庶出,都要认父之妻为母。对于自己的生母,则可认可不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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嫡子交由庶母抚育,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之计;而庶子交由嫡母抚育,则是堂堂正正的常规之举。尤其是,当正妻无出或庶子居长时,更是理应交嫡母抚育。
◆ 妾不如婢
- 如果说妾在封建家族中的地位是“人下人”,那么,婢的地位就可以说“不是人”。
◆ 起源与类别
- 比如越王勾践伐吴,将士思家,军心不稳,勾践便组织了妓女慰问团送往前线,谓之“游军士”,这大概就是中国最早的军妓。军妓到了汉武帝时,就成了一种制度,叫“营妓”。起先,军妓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,难免有些不够稳定。后来,采取了“抑配”制度,将罪人之妻女强制性地许配给军士。但这种“随军家属”,人多了会导致军队臃肿,人少了又难免苦乐不均,徒起矛盾。所以,干脆实行营妓制度,三军将士,一律自由平等,就不怕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了。
◆ 青楼的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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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的妓女,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,即“艺妓”和“色妓”。“艺妓”系由“艺伎”演化而来,主要提供艺术娱乐服务;“色妓”则是比较纯粹的卖淫者,靠出卖色相和肉体过日子。从娼妓的发展史看,先秦至六朝,大约以艺妓为主;唐宋两代,大约是两妓并存;到了明清,艺妓已属凤毛麟角,基本上是色妓的一统天下。总之,艺妓和色妓,是两类不同的妓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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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妓和色妓,不但服务内容不同,而且她们本身也有雅俗之别。一般地说,有资格当艺妓的,不但要貌美,还要有才华;不但要有天赋,还要受训练,有的简直就堪称艺术家。比如北魏妓女徐月华,是一个箜篌演奏艺术家。有一次,她“徐鼓箜篌而歌,哀声入云”,街上的行人听了,都停下脚步来欣赏,一会儿工夫,门前就挤满了人。又如南齐钱塘名妓苏小小,是个诗人,曾写过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出自妓女的诗——《西陵歌》。《西陵歌》云:“妾乘油壁车,郎骑青骢马。何处结同心?西陵松柏下。”这首诗,描写了一个妓女和她心中“白马王子”的恋情,含蓄隽永,朴直优美。正因为苏小小有此诗才,所以后世不断有人写诗怀念她。直到清朝,苏小小墓也还是有名的古迹,有些文人还对她低徊不尽、凭吊不已,可见其影响与魅力之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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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级的妓院叫“青楼”。“青楼”这个词,原本指豪华精致的楼房,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,比如“南开朱门,北望青楼”即是。朱门是红漆大门,青楼是青漆高楼,朱门外把守着家丁,青楼内大约就蓄养着倡妓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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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楼上的妓女,一般是艺妓,也有色艺双绝,两种服务都提供的。但无论如何,吟诗诵词、弹琴唱曲,仍是最主要的节目,也是青楼最主要的收入来源。没有艺术兴趣和艺术修养的客人,一般是不会光顾这里的,因为那会使他们白花许多“冤枉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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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档的妓院叫“酒楼”。这里提供的服务,主要不是声色之美,而是口腹之乐。酒楼的烹调和器皿都极其讲究,而且有衣着华丽、年轻貌美的姑娘陪酒。美酒佳肴,鲜汤甜点,弦管笙歌,莺声燕语,彻夜不息。当然,楼上也另有密室以供他用。一到晚上,这些酒楼便会“大红灯笼高高挂”,让人一看便知那是灯红酒绿的“红灯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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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档的妓院叫“瓦舍”,是政府经营的廉价娼馆。至于民营的下等妓院,恐怕连瓦舍都不是,而只是一间破板壁房,叫“寮”;甚或只有一条破船,好听一点叫“舫”(高级的“花舫”则例外)。明代还有一种叫做“窑子”的地方,是连妓院都不够资格叫的,也许只能叫“娼窝”。一般是贫困小民,找一间破窑,弄几个丐女,裸卧其中,让过路人观看。看好了,挑一个,投钱七文,便可一泄其欲。所以,后来人们也将妓院蔑称为“窑子”,将妓女蔑称为“窑姐”,将匆匆行淫称为“打钉”,起源就在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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窑子和瓦舍事,我们可以不去管它,因为那比较简单。青楼和酒楼就不一样了。人们到那里去,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性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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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青楼的选址就十分讲究,既要在市区,方便客人往来,又要不喧闹,以免影响情绪。一般选在可以闹中取静之处。最好是通衢大道之旁一小巷,曲曲弯弯给人“小径通幽”之感。门前最好有杨柳,取“依人”之义;窗外最好有流水,含“不尽”之情。宅内的建筑,也十分考究。厅堂要宽,庭院要美,前后植花卉,左右立怪石,池中泛游鱼,轩内垂帘幕。室内的陈设,更是精致,须有琴棋书画,笔墨纸砚,望之有如艺术沙龙,绝非“肉铺”。进入这样的所在,首先便让人心旷神怡,病气、晦气、疲劳之气,都会被扫得干干净净。其次,菜肴、点心、瓜果、餐具、酒盅、茶杯,都要十分精致而洁净。高档的青楼,都有特级名厨主理,服务也极其周到。菜是清淡的,酒是清醇的,茶是清香的,器皿是干净的,再由一双双纤纤玉手捧了过来,莺声燕语,款款待客,全无俗人酒席上的吆三喝六,狂呼乱叫,能不是一种特殊的享受吗?第三,最重要的,是这里有色艺双绝的姑娘。这些姑娘都受过特殊的训练,一个个楚楚动人,仪态万方。尽管作为妓,她们终归是要卖身的,但高级的青楼妓女,也并不轻易献身;而不少客人到此,也相当地客客气气。因为和这些青楼女子见面、交谈,听她们宛转的歌曲,看她们清新的字画,性紧张便能得到极大的缓解。况且,修养极高的妓女,其自身的气质,也常会使人有不敢亵慢之感。比如宋代的徽宗皇帝赵佶第一次去东京名妓李师师家,就是又喝茶,又吃水果,又看风景,又吃夜宵,又香汤沐浴,折腾了老半天,才见到李师师一面。听了一支曲子后,连手指头都没碰一下,就回宫去了,而万岁爷还感到“意趣闲适”,十分满意。 青楼不但是放松身心的好去处,而且也是欣赏艺术的好地方。事实上,在没有剧院、影院、歌厅、舞厅的时代,青楼是一个重要的艺术场所。尽管中国历来就有国家歌舞团,但那是专供皇上享用的,一般民众难得一睹风采。正所谓“此曲只应天上有,人间能得几回闻”。民间人士要想欣赏比较高雅的歌舞,便只好到说起来并不高雅的地方去。古代的妓院,稍微上一点档次的,都能提供音乐舞蹈服务。不同之处,也许仅在于中低档的只有淫词艳曲,高档的则有清音雅声罢了。当然,客人如果高兴,也可以“卡拉”一番,有人伴奏,有人伴唱,有人伴舞,有人喝彩,这可是家里面享受不到的乐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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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词歌赋靠妓女传播,音乐舞蹈靠妓女表演,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有着妓女的贡献,中国文学艺术的繁荣有着青楼的功劳。精湛的艺术和精致的建筑、精美的食品一样,也是吸引人们来到青楼的原因之一。
◆ 婢不如妓
- 据我看来,妻、妾、婢都不如妓的原因,主要在于只有与妓女,才有可能(当然并不一定)建立一种无拘无束、轻松自由的异性朋友关系。
◆ 妓不如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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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凡考察和研究过中国娼妓史的人,都多少会产生一些怪异感,觉得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些事情,实在不可思议。比方说,中国古代社会极其讲究“设男女之大防”,已嫁女子回到娘家,和自己的亲兄弟都不能同桌吃饭,然而却又允许素不相识的男男女女,在妓院里眉来眼去、勾肩搭背、打情骂俏、随便上床;中国古代社会极其讲究女人的贞操,强调新娘必须是黄花闺女,妻妾必须要从一而终,寡妇再嫁都要视为失节,然而却又允许甚至要求一部分女子不守贞节,去充当人尽可夫的妓女,而且越淫荡、越放浪越好;中国古代社会也极其讲究男人的“守志”,强调一个有志气、有作为、有理想的男子汉大丈夫,应该不好色、不淫乱,不能玩物丧志,然而男子狎妓,却又被视为风流韵事,不俗而雅,可以写进诗词广为传唱,载入史册千古留名,连至尊天子有时也要去凑凑热闹,体验一下生活。这就实在让人弄不清楚,中国古代社会究竟是提倡什么,反对什么,宣扬什么,禁止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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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情偷情,有因情而偷者,也有为偷而情者,但无论何种情况,都是叛逆,都要冒险,当然也都会有难以忘怀的体验。
◆ 荤话与风话
- 因此我怀疑,闹房与听房之俗,大约古已有之。它们很可能是一种极其古老的原始习俗,其本来目的,是对部落的青年进行性启蒙教育。不过天长日久,世风日下,民心不古,性教育的方式,便变成了性宣泄的手段。而且,在某些时代和某些地方,还闹得极不像话。有的把新娘引至庭前,翻衣服,脱鞋子,品头论足,任意戏弄,以至“庙见之妇,同于倚门之娼”;有的大动干戈,舞弄棍棒,吊打新郎,甚至弄出人命案来,使“红事”变成了“白事”。显然,这就不是性的宣泄,而是心理变态了。
◆ 微妙关系两种
- 做丈夫的必须积极支持和肯定妻子疼爱小叔子,做妻子的却断然不会容忍丈夫疼爱小姨子。中国传统社会男女之间不平等,而且总是男的占便宜女的吃亏,唯独这是一个例外。